

我窮到吃不起飯時,打算隨便找個男人當長期飯票。
然後拿走了藝術學院門口男人豪車頭上的那瓶水。
車上下來了我男神。
「既然想吃軟飯,為什麼不來找我?」
1.
跟江楓的這九年,我活的像港片裡的「大嫂」。
出行有人開車門,低頭有人點煙,入席時一群人齊唰唰地站起來,恭敬喊一聲「祝願姐」。
蠻風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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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楓沒太大毛病,無非男人貪財好色那點兒事。
到了我這個年紀,是做不出那種將男人從夜總會拎出來的傷臉事。
也不屑疑神疑鬼。
其實我也清楚,我大多數時間都是在自己騙自己,告訴自己說男人不是傻子,他自有分寸。
就是我那天逛街,看見櫥窗裡展示著件男士西裝,莫名覺得跟他挺配,想買又怕尺碼不對,喊他過來試,一問,是女助理接的,說在夜總會陪客戶。
我想我一定是昏了頭,竟不知天高地厚跑到了夜總會,門一推,哦嚯,滿屋子白花花的大腿。
還有一雙腿八爪魚樣盤在江楓身上,他的手放在她水蛇般的腰上,中指上戴著我送的,金燦燦的蛇頭戒指。
我像給針扎了一下。
掉頭就走。
「祝願姐別在意麼,江總也隻是逢場作戲。你知道的,有些生意呢,不這麼做,談不成。」他的走狗追出來腆著臉陪笑。
我籠著手點煙:「是啊,男人在外頭辛苦。混出點人樣,不容易。」
我吐了口煙圈,覺得自己還蠻賤的。
2.
江楓回來,我沒什麼話跟他講。
煮了點銀耳當夜宵。
他一身酒氣,往我身上湊,我有點嫌,叫他去洗澡。
他不高興,抱著我的腰要硬來。
我狠推了他一把,他閃了個趔趄,當時便怒了,指著我的鼻子罵:「祝願!你以為你是個什麼東西?嫌我髒?當年是怎麼爬上老子的床,自己心裡頭沒點數?」
我垂下眼,臉色慘白。
便低頭解自己的紐扣。
江楓愣了,過來拍拍我的臉,耷拉著腦袋嘀咕了句:「去洗澡了。」
我去收拾他吃剩了的半碗銀耳,不想浪費,自己吃了。
味道還和從前一樣,可他不喜歡了。
吃完後我去刷鍋,刷幹淨了,看見天然氣灶挺髒的,就去擦天然氣灶,抬頭又看見窗玻璃挺髒的,又墊了凳子去擦玻璃,最後是地板。
江楓靠在廚房門框上,漫不經心敲了敲:「喂!祝願,我是有品味的,還不至於碰夜總會的女人吧,多髒啊。」
我吸溜了下鼻子,一下又一下重重擦著地板:「這些你不用跟我說的。」
3.
江楓沒說錯,當年的確是我不知廉恥,爬到他床上去的。
挺俗套,又有些難以啟齒。
九年前,S 大藝術學院門口,江楓停著他的賓利,車頭上放了一瓶水。
我就去攥住了那瓶水。
喝我水。
和我睡。
為什麼?
因為窮,因為虛榮,因為缺錢,因為活不下去。
沒什麼不好承認的。
我想要錢。
我這樣的姿色,不該爛在淤泥裡,不該窮困潦倒,不該活的像蝼蟻。
其實,如果我不喜歡江楓,那撐S也就一場無聊的交易,無關風月。
可惜,我愛他。
天崩地裂,一往情深。
4.
我認識江楓時,年歲尚小。
那時我家還沒沒落,家族企業做的紅火,江楓不過是我爸手下,一個小小的部門經理。
為拿點訂單,他陪著笑,白酒一杯一杯往肚裡灌。
作為大小姐的我就不高興了,推門進去,搶過勸酒人的酒杯,「咣當」一聲趕地上砸了:「以後有誰再敢灌他酒,都給我小心著。」
環視四周,偌大包廂沒人敢吭聲。
那時我明豔恣意,在座諸位沒幾個能看在眼裡的。
還以為自己多有本事,殊不知,沒我爸,我什麼都不是。
後來我家道中落,後媽卷錢跑路,爸破產自S,我一夜間從富家千金,淪為喪家之犬。
窮的時候,我偷過早點鋪裡的包子,翻過深夜裡的垃圾桶,找到半袋發餿了的涼皮,激動的能淌下淚來。
其實我們人類,比想象中的更加脆弱。
當你曾經站在過一個高處,看見過不一樣的風景,那麼你到S都會惦記著那高高在上的滋味,不惜一切代價,爬也要爬上去。
就像我嚼著幹饅頭的時候,往往會惦記,惦記那些年的一個又一個舞會,我衣裙華美,觥籌交錯中,我就是最美的公主。
我還記得我美麗的蕾絲手套,以及明綢如鏡的湖藍色晚禮服。
我承認我的貪婪和無恥,以及面目可憎。
可人哪,總是貪心。
做了不配被愛的事,還妄想討要的更多,更多。
就跟這些年,那麼些不知天高地厚鬧到我跟前的小姑娘一樣,頂著天真或妖冶的一張臉,譏諷說我人老珠黃,要我讓一讓位。
然後就被江楓一嘴巴抽醒了。
糾纏最兇的那一個,如今在夜總會出臺,我見她的時候,她極具肉感的黑絲大腿上下交疊:「江哥嘛!他沒有心的。你也別太得意,我的今天,就是你的明天。」
這話,到底成了我的噩夢。
這些年,無數次我從夢中驚醒,側頭看江楓熟悉的一張臉,我手從他的頭頂,摸到眉骨,摸到鼻梁,再到下巴……
觸感那麼真實,我卻覺著有些陌生了。
經了那麼些落魄時的世態炎涼,我若是飛鳥,怕早已驚弓。
5.
平心而論,江楓待我仁至義盡。
他生意很大,涉及面很廣,房地產、互聯網、賭場、洗浴中心……隻要有錢賺,黑道白道他百無禁忌。
他不是好人,沒多幹淨。
他身邊那麼些女人吧,跟他出去的不少,有時也會幫他公關,遊走在他和他那群生意伙伴之間,玩的都挺花。
我倒是被保護的很好。
作為一名原創歌手,江楓的財富能給我潛心研究音樂的底氣,他的人脈和權勢能「好風憑借力,送我上青雲」。
所以我年紀輕輕,就在華語樂壇佔了一席之地。
我跟江楓出去,誰見了也得恭敬叫一聲「嫂子」。
我一個撈女,混到這份兒上,也該知足了。
我還和其他的富商情婦不一樣。
我很少拿男人的錢大肆炫耀或揮霍,我其實蠻珍惜江楓給的一切,我做事很拼,貪婪汲取著一切可以汲取的養分,發瘋似的向上爬,這直接導致我的業務能力非常強,做的曲子和詞傳唱度都挺高,當然大部分是些極度傷感的煙嗓情歌。
我一時風頭無兩,整座 S 市流傳著關於我的傳奇。
流傳著我的才華、我的美麗、我的落寞、我那些隱秘在黑暗裡的緋色情事。
粉絲、看客們總是掐架,有人說我是為了錢跟江楓在一起的,財色交易;有人說我自己就很有錢,沒必要。
再後來就什麼聲音都沒了,代之而來的是可憐、惋惜,他們說,我跟了江楓九年,也沒個名分。一個女人的青春,沒多少個九年。
是啊,沒多少個九年。
我不知道江楓是怎麼跟他的那麼些小妹妹講我的,逢場作戲,抑或隻是緋聞。
隨意吧。
6.
江楓大我挺多。
我遇見他時,他身邊已經有人了。
是個挺幹淨的姑娘,笑起來有兩顆尖尖的小虎牙,很好看,性格也好,叫溫雅,莫說江楓喜歡她,我也喜歡她。
溫雅這姑娘,是有種魔力在身上的,她那種溫潤的氣質,同她一起,會讓人不自覺地想到一句:現世安穩,歲月靜好。
那時江楓還是個明媚的少年,皮膚白皙,幹幹淨淨。
少年江楓跟溫雅青梅竹馬,對她掏心掏肺,掙的錢都給她,異地戀麼,省吃儉用,每個禮拜都風塵僕僕去看她,存下來的火車票能有一沓。他噓寒問暖,精心準備每一個紀念日,變著法兒哄她開心,因她給小流氓欺負,上去捅了人三刀……
那時候,他是真的滿眼滿眼,都是她啊。
相反,我扮演的角色就有些無關痛痒了。
是暗戀啊。
少女心事嘛,看著憂鬱而美麗,其實全都是些毫無價值的自我感動。
我會給他一針一針的學著織圍巾,拿小紙條寫滿情話,編 365 顆星星放在玻璃罐裡,我還折了好多好多千紙鶴呢。
當然,我是不敢給他的,我都偷偷藏了起來,藏在我的粉紅色小B險箱裡,畢竟有溫雅姐姐照顧他呢。
後來,溫雅姐姐因為一些現實問題(錢和房子),跟江楓鬧情緒,他很焦慮,很難過,我就將零花錢攢起來,一顛一顛跑過去說要送套房子給他,他驚了一下,就像我的錢是燙人的火焰,他說什麼也不要。
我將卡往他口袋一塞,紅著臉語無倫次,說哥哥你放心,這對我來說不算什麼的。
江楓還是不要。
後來溫雅姐姐知道,跟他大吵了一架,他也軸,當著溫雅姐姐的面,叫我滾,說我要是還有點骨氣的話,就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了。
我聽了還蠻難受的。
我也不是那種沒臉沒皮的女人。
我這人自尊心很強,當時就飛到西雅圖玩去了。
如果不是江楓後來落魄,他這輩子都休想讓我再正眼看他一眼。
後來聽說,他為了賺錢,光明正大的迎娶溫雅,辭了我爸那邊去創業,結果一敗塗地,欠人一屁股債。
溫雅就跟一個有權有勢的老板跑了,留了一封信把他罵成狗屎,說他沒本事,還妄想要女人。
那事幾乎將他摧毀了,他一夜白頭,酗酒無度,渾渾噩噩,像隻失心的鬼。
我再跟他說話,本是想特地回來嘲諷他的,看到他的樣子時,是又心疼又生氣,奪過酒杯一把砸了:「江楓,咱能有點出息嗎?不就一女人?你才多大?人生才過了多少?說句不好聽的,今天那女人為了錢離開你,你就不能賺很多很多的錢,打她逼臉嗎?」
再後來,借我吉言,江楓東山再起。
我倒是淪為喪家之犬。
7.
我這個人共情能力不強。
過去一擲千金時,我覺得幾百萬,那都不叫錢。
我爸破產自S後,我被幾個討薪的農民工綁架了。
他們要將我賣到夜總會。
丫的居然在商量我能不能賣出三萬塊。
當時我就明白了,人是分層次的,也是可以被物化的。
後來我被警察解救,為首的綁匪被一槍擊斃了,腦袋後的疤有拳頭那麼大,血和腦漿濺了我一身,也沒要到我爸拖欠的那三萬塊。
三萬塊,一條人命。
那是我第一次認清自己,我也沒什麼特殊的。
我被女警姐姐扶著,一瘸一拐從廢墟中往出走時,看見江楓站在人潮裡,像隻伸長了脖子的野鴨,探頭探腦往我這邊看。
我「哇」的一聲就哭了。
那時我覺著脆弱,脆弱極了,脆弱的,站都站不住了,就好像江楓,是我這浮沉人生中唯一的救命稻草,而我迫不及待的,朝他伸出手去。
所以說,女人啊,真的是。
一旦愛上一個人,就莫名其妙有了期待。
期待他做這做那,期待他拯救自己。
說句不好聽的,就是:給你一個舔我的機會。
明明是我,吃吃看了他十幾年,看他為一個不值得的溫雅,相思成疾,如痴如狂。
明明是我愛上他的,卻呆呆站在原地,期待他能走向我,抱抱我,拯救我。
真可笑啊。
8.
男人麼,就更詭異了。
男人這東西,大了野了就髒了。
這麼些年過去,我一直都記著當年江楓看溫雅的眼神,那種聚焦的模樣,就好像天地萬物在他眼中連背景都不是,他的瞳孔他的心,隻放得下溫雅一個人。
可惜那樣深情的眼神,我以後再沒看到過了。
江楓如他所說,是有品味的。
他真不至於去碰風月場的女人,多髒啊。
他喜歡「泡良」,喜歡未經人事的漂亮女大學生。
我是他眾多獵豔成果中的最矚目的一個。
有道是三十年河東,三十年河西,莫欺少年窮。
前老板的女兒,如此溫順的臣服在他身下,難道不夠勵志,不值得誇耀嗎?
男人嘛,見一個愛一個。
正常。
這段時間,江楓又跟一個學生妹打的火熱。
我見過那姑娘照片,眼神明媚,笑容單純,像陽光下的雛菊。
他討好那姑娘,給她買漂亮鞋子時,我就坐在對面的咖啡廳裡。
他甚是豪爽,近十萬塊的鞋子籤單,眼睛都不眨。
姑娘被嚇到了,臉頰紅撲撲的,說不要不要,太貴了。
他說買!
闊氣!
我的目光遊移到姑娘臉上,她的眼神很單純很歡喜很景仰,沒有貪慕虛榮、貪圖錢財的那麼些東西,該是真心喜歡他的。




